根据学校领导班子决定,本学期恢复科研型教师评选活动,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:
(一)基础分100分,其中教师成长档案占50分;二次学习心得占50分(一次25分);
(二)其它加分项目:
1.课题:目前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老师加2分;课题负责人另加0.5分。
2.论文发表:国家级加5分、省级加3分、市级加2分,多篇论文者选取本人最高级别论文1篇,不累计加分.
3.论文获奖证书:获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论文获奖证书的,国家级加5分、省级加3分、市级加2分,多项证书者选取本人最高级别论文1篇,不累计加分。
4.示范观摩课:省级3分、市级2分。
5.课件制作:省级2分、市级1分。
以上各项以学期末,教育科研室的登记统计为准进行量化打分,评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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